
- 学校地址:花桥镇光明路东、徐公桥新村北
- 学校电话:0512-5777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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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教育局
昆教〔2017〕55号
昆山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学有优教”品牌建设。完善和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统筹均衡发展原则。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体系的总体要求, 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通过新校建设、老校改造、资源重组等举措,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均达100%。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学选拔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区制,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科学划定施教区,确保符合规定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三)坚持特殊群体接受平等教育原则。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体系,依法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残障儿童少年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去受教育机会。
(四)坚持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两个为主”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新市民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实现入学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各区镇应进一步加大公办学校吸纳力度,确保公办学校吸纳比例或数量逐步增长。
(五)坚持区镇学校招生属地管理原则。区镇辖区内小学和初中的招生工作,由各区镇在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各区镇根据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持续递增、分布不均等特点,合理规划、建设中小学校,以满足公共教育服务需求。
三、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入学对象
1. 初中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要求的昆山新市民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5)年满16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2. 小学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3)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要求的昆山新市民子女中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
(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办法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当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中小学户籍生报名”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如已在新市民报名系统中或前期户籍生预报名时注册过的账号可直接登录使用,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如在5月30日之前已预报名成功,且无需修改信息的则系统默认为报名成功。
(2)现场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当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12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集体户口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6月3日、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4)房屋被征收人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0日~12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0日~12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5)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12日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6)教职工子女报名办法
公办学校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跟随父母就读的初中学生不享受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分配名额)。区镇公办学校教职工子女,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直属学校教职工子女,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学校。公办学校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按照《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和《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办法
(1)公布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含外来工子弟学校)按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向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四个承诺”(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籍。
(2)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3)自主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要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规范录取程序。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各民办学校要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学生信息输入“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系统”。若该学生信息在报名系统中已存在,学校须与家长书面确认就读取向,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一律不再予以录取。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四个承诺”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15%的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四)招生要求
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班容量均控制在50人以内,外来工子弟学校起始年级的班容量控制在56人以内。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零择校”原则。
公办、民办初中招收的初一学生,初一入学时即在本校注册且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参加中考时有资格参加四星级高中分配名额的录取。
对于未按计划招生的民办初中,在中考计算该届学生的分配名额时,以入学当年教育局批准的招生人数为该校的基数且以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计算;未满招生人数的学校,以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计算。
各中小学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儿童(包括肢残、智障、听障、视障等)随班就读,提供融合教育。随班就读人数超过5人,学校应依据《苏州市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办班标准(试行)》设置特教班,并为残障儿童学习、康复提供必要的个别化的特殊教育服务和帮助。本市户籍持有昆山市残疾人证的重度残障儿童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市特教指导中心鉴定评估,符合入学条件者可到市爱心学校就读。对极重度残障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昆山市第二中学招收体育班学生30名。体育班招生简章须在学校网站公布,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拟录取的体育班学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
学校必须在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
(五)施教区认定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
(6)学校应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认定一名学区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招生政策,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二)优化服务措施,规范入学行为
各校要牢固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学生、方便家长为宗旨,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项目。认真做好电话咨询、施教区公示、来访接待等服务工作。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入学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学校违规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宣传,切实规范入学行为。
(三)加强行风建设,强化纪检监督
切实加强招生过程中的监察与纪检工作。各有关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昆山市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二、昆山市2017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三、昆山市2017年学校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昆山市教育局
2017年5 月22日
主题词:学校 招生 意见
抄 报:昆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苏州市教育局
抄 送:市各有关部委办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一:
昆山市2017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序号
学 校
招收
班级数
招收
人数
招生电话
1
昆山市玉山中学
9
450
57304247
2
昆山开发区青阳港学校初中部
10
500
57712117
3
昆山市兵希中学
10
500
57637822
4
昆山市蓬朗中学
8
400
57616721
5
昆山市第二中学
18
900
57591290
6
昆山市第二中学西校区
4+1
230
57591290
7
昆山市葛江中学
12
600
57352706
8
昆山市娄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12
600
50171381
9
昆山市城北中学
16
800
57757399 57757398-855
10
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
10
500
36877868
11
昆山高新区吴淞江学校初中部
6
300
36633925
12
昆山市费俊龙中学
5
250
57656643
13
昆山市正仪中学
6
300
57891292
14
昆山市石牌中学
5
250
36905197
15
昆山市周市中学
11
550
57628673
16
昆山市新镇中学
18
900
57661030
17
昆山市陆家中学
17
850
57282055
18
昆山市花桥中学
8
400
57696308
19
昆山市花桥鑫苑中学
6
300
57608090
20
昆山市亭林中学
11
550
57461778
21
昆山市石浦中学
5
250
57277828
22
昆山市淀山湖中学
6
300
57051101
23
昆山市张浦中学
15
750
57441343
24
昆山市锦溪中学
4
200
57231637
25
昆山市周庄中学
4
200
57218336
小计
237
11830
26
秀峰中学
12
600
57798876
27
昆山国际初中部
6
240
57712222
28
开发区国际初中部
5
190
57378478
29
交大南洋初中部
4
180
57871818
30
昆山康桥初中部
11
385
82699186
31
通海实验中学
4
144
57656701
32
鹿峰中学
5
250
57336810
33
前景学校初中部
3
168
50371548
34
珠江学校初中部
6
336
55108217
小计
56
2493
合计数
293
14323
附件二:
昆山市2017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序号
学 校
招收
班级数
招收
人数
招生电话
1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6
300
57382762
2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阳港学校小学部
8
400
57710935
3
昆山玉山镇第三中心小学校
4
200
57374300-811
4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园小学
4
200
57910863
5
昆山开发区蝶湖湾小学
5
250
50337103
6
昆山市开发区晨曦小学
9
450
57631369
7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世茂小学
4
200
36835608
8
昆山市蓬朗中心小学校
6
300
57619811
9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桥小学
6
300
57707244-803
10
昆山开发区石予小学
8
400
36608503
11
昆山市开发区兵希小学
10
500
36907980
12
昆山市实验小学
5
250
57997925
13
昆山市实验小学西校区
9
450
36921701
14
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
6
300
55236900
15
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
6
300
57591800
16
昆山市娄江实验学校小学部
6
300
50171398
17
爱心学校
1
8
57550485
18
昆山市玉山镇第一中心小学
5
250
57555659
19
昆山市培本实验小学东校区
3
150
57554342
20
昆山市培本实验小学西校区
9
450
36885602
21
昆山市玉山镇朝阳小学
4
200
57320010
22
昆山市玉山镇赵厍小学
1
50
57306390
23
昆山高新区西塘实验小学
8
400
36680833
24
昆山市玉山镇司徒街小学
4
200
57302515
25
昆山市城北中心小学校
12
600
57790206
26
昆山高新区小河岸小学
4
200
57790934
27
昆山高新区美陆小学
2
100
36687278
28
昆山市城北高科园中心小学
6
300
57796808
29
昆山高新区振华实验小学
6
300
55239228
30
昆山市玉山镇同心小学
8
400
36831515
31
昆山高新区紫竹小学
4
200
36831512
32
昆山高新区吴淞江学校小学部
4
200
57538207
33
昆山高新区姜巷小学
2
100
57981560
34
昆山高新区南星渎小学
4
200
55239228
35
昆山高新区新城域小学
8
400
36650217
36
昆山市巴城中心小学校
8
400
57651382
37
昆山市正仪中心小学校
4
200
57891320
38
昆山市石牌中心小学校
6
300
57681196
39
昆山市巴城镇黄泥山小学
8
400
57896886
40
昆山市裕元实验学校
9
450
57861583
41
昆山市周市镇永平小学
11
550
57600266
42
昆山市周市中心小学校
6
300
57627501
43
昆山市新镇中心小学校
7
350
57661031
44
昆山市周市华城美地小学
6
300
57641048
45
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12
600
57625668
46
昆山市陆家中心校东校区
5
250
57672251
47
昆山市陆家中心校西校区
6
300
57874986
48
昆山市陆家镇菉溪小学
6
300
36638912
49
昆山市菉溪小学沙葛校区
4
200
57672136
50
昆山市花桥中心小学校
6
300
57695068
51
昆山市花桥中心小学校集善校区
10
500
57695068
52
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花溪小学
4
200
36832091
53
昆山市徐公桥小学
6
300
57776858
54
昆山市千灯中心小学校(南校区)
8
400
36916570
55
昆山市千灯中心小学校(北校区)
7
350
57461107
56
昆山市石浦中心小学校
7
350
36831631
57
昆山市千灯镇炎武小学
7
350
50355060
58
昆山市淀山湖中心小学
8
400
57481586
59
昆山市张浦中心小学校
7
350
57441456
60
昆山市张浦镇第二小学
12
600
83632999
61
昆山市张浦镇周巷小学
8
400
57441770
62
昆山市大市中心小学校
6
300
57251381
63
昆山市南港中心小学校
3
150
57421078
64
昆山市锦溪中心小学校
6
300
57227221
65
昆山市周庄中心小学校
4
200
57218381
小计
404
20158
66
昆山国际小学部
8
320
57704878
67
开发区国际小学部
7
270
57376466
68
昆山康桥小学部
11
396
82699313
69
开发区前景学校
5
280
57376192
70
蓬朗前景学校
3
168
57813015
71
花桥前景小学
5
280
57774955
72
珠江学校新镇校区
10
560
57664585
73
珠江学校赵浦校区
3
168
57358620
74
力量小学
13
728
57782958
75
夏桥小学
8
448
57280828
76
大公小学
9
504
50314315
77
五联小学
7
392
57768036
78
新昆小学
5
280
57293111
79
新昆小学(张浦)
2
112
57293111
小计
96
4906
合计数
500
25064
附件三:
2017年昆山市学校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3月15日~4月14日
完成积分入学对象网上申请和窗口初审工作
4月28日~5月5日
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户籍生网上预报名工作
5月6日~7日
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集体户口、网上无法申报的户籍生及房屋被征收的户籍生现场预报名工作
5月1日~25日
完成部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5月27日~28日
完成符合积分入学办法第八条的相关人员子女及部分民办学校录取学生的信息网上输入工作
5月30~6月8日
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户籍生、服务区制幼儿园适龄幼儿网上报名工作
5月31日前
各部门完成积分对象的计分工作
5月31日~6月6日
完成积分对象的信息变更工作
6月3日~4日
完成集体户口现场报名、材料审核及初步确认就读学校工作
6月10日~12日
完成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服务区制幼儿园的户籍生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户籍生现场材料审核确认、网上无法申报的户籍生及房屋被征收的户籍生现场报名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6月10日~12日
完成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服务区制幼儿园的非户籍生现场材料审核工作
6月12日~16日
完成户籍生录取信息核对及公示服务区制的幼儿园空额学位工作
6月19日前
完成服务区制的幼儿园非本市户籍生录取并公示名单工作
6月24日~26日
完成非服务区制民办幼儿园适龄幼儿现场报名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7月5日前
完成非服务区制民办幼儿园适龄幼儿录取信息输入工作
7月3日~7日
完成积分对象查分工作
7月10日前
公布积分入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
7月19日前
公示各区镇和各准入公办学校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核对积分入学对象的数据
7月19日~7月31日
各区镇调剂学位
7月20日~8月6日
完成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现场报名、材料审核及录取信息的输入工作
7月31日前
公布各学段积分入学对象准入名单
8月7日前
各区镇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8月15日前
完成积分对象现场材料审核工作并发放幼儿园、中小学录取通知书
1昆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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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教〔2017〕55号
昆山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学有优教”品牌建设。完善和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统筹均衡发展原则。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体系的总体要求, 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通过新校建设、老校改造、资源重组等举措,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均达100%。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均衡编班,
- 学校介绍
花溪小学成立于2011年,由绿地集团投资建造,2011年8月正式移交给政府,是独立建制的学校。2011年8月—2015年7月属花桥中心校托管,2015年8月正式独立。2015年8月,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求,原花桥中心校下属办学点徐公桥小学并入花溪小学,成为花溪小学的一个校区。目前,花溪小学有2个校区:花溪校区和徐公桥校区。 徐公桥校区,创办于1910年,是一所古老而又新姿勃发的学校。地处花桥经济开发区国际商务城的中心区域,学校设计规模为6轨制36班,现拥有30个教学班级,学生总数1492名,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222名,占81.9%。学校配备专任在编教师60人,其中昆山市级骨干教师10名。
- 招生范围
绿地大道以北、沿沪大道以东。 施教区(服务区)相关小区: 星浜村、蓬善8组、大上海国际美车城、绿地世纪雅苑(卡米小城)、金都安亭家园、曹安花园、世纪华城、招商新村、中宇花苑、宝家丽公寓、宏图国际公寓、宏图国际花苑、珍兴大厦、中置花苑、胜巷新村、泗泾湾家园、新安花园、米筛巷花园、曹新花园、曹安村、新东村、新浦别墅、公桥新村、梅浦新村、徐公桥花园、同城虹桥公馆、光明捷座、光明馨座、古南二组、都会新峰、大上海小台北、宝岛别墅(花桥开发区)、中寰广场、通达广场、赛格电子公寓、壹克拉、中城花园(虹梅苑、雅菊苑、玉兰苑、清竹苑、紫竹苑、嘉景庭、御景庭)、上海裕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