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学校地址:昆山市东门街16号
- 学校电话:0512-57577450
- 招生简章
- 招生简章
昆山市教育局
昆教〔2017〕42号
关于做好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户籍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2017年秋季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预报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入学对象
1.初中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年满16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2.小学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
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预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当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4月28日~5月5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中小学户籍生报名”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如已在新市民报名系统中注册过的账号可直接登录使用,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集体户口预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5月6日、7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预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3.房屋被征收人预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5月6日~7日到学校进行现场网上预报名;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5月6日~7日到学校进行现场网上预报名。
4.无法进行网上预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预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6日~7日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进行现场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工作于5月7日结束。6月中上旬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工作。
附件:《学生信息登记表模板》
昆山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9日昆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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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教〔2017〕42号
关于做好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户籍生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2017年秋季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预报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入学对象
1.初中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年满16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2.小学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
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预报名办
- 学校介绍
【基本概况】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创办于2002年,是昆山市人民政府2002年实事工程,由原昆山市第二中学改建而成,是一所独立建制、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公办小学。学校取名于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昆山"三贤"之一的朱柏庐先生,2005年创建为江苏省实验小学。 学校坐落于昆山市老城区东门街16号,占地面积19358平方米,建筑面积12617平方米。目前有42个教学班,2000多名学生,在职在编教职员工114名。学校现有昆山市级以上骨干教师80名,其中苏州市学科带头人3名,苏州市名教师1名,高一学历教师比例达100%。
- 招生范围
拱辰路至东通山路和东通山弄以东、北环城河以南、爱河小区以西、东塘街河至爱河以北(另含汉浦小区、四季花城、杏园小区) 施教区(服务区)相关小区:娄邑小区、汉浦新村、板桥新村东区、板桥新村西区、宾曦苑东区、宾曦苑西区、樾阁花园、许文塘路东侧8、9、10、11号楼、环北路10、47、51、74号、通山新村17、18、19、20、21、22号楼、东通山弄2、4、6、8、10幢、通山新村(不含17—22幢)、许文塘(西)、竹园四季花城25栋——45栋、杏园
- 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
- 学校特色描述
【内涵特色】学校以“致诚、致远”为校训,坚持“以人为本、阳光育人、育阳光人”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学生增值、为家庭添福”的办学宗旨,确立“优质均衡有特色”的办学目标,精心实施“基础加特长”的发展策略,培养“和谐向上、学高德馨”的阳光教师,培育“活泼健康、自信进取”的阳光学生,建设“随学而导、互动共享、探究接受、因材施教”的阳光课堂,逐步形成“勤俭、励志、笃学、健康”的校风、“爱心、专心、精心”的教风、“乐学、勤学、会学”的学风。